概述
本病由于光感物质进入机体的途径不同,在临床上可分为光接触性皮炎和光线性药疹两种,其中又各分为光毒性和光变态反应性皮炎两型。
病因
本病是因皮肤接触光感物质或某些光感性药物内用而发病。
发病机制
其机理尚不明。主要与光毒性和光变态反应性反应有关,但所知有限。 1.引起光接触性皮炎的常见光感物质有: (1)化妆品如香料(佛手柑香油、柠檬油、檀香油),不纯净的凡士林等。 (2)染料如依沙吖啶、亚甲蓝、伊红等。 (3)外用药品如磺胺、苯唑卡因等。 (4)工业品如沥青。 (5)遮光剂如对氨基苯甲酸及其酯类化合物、二桔酰三油酯。 (6)皂类一卤化酚类如六氯酚、三溴水杨酸酰胺等。 (7)香豆素类如8-甲氧基补骨脂素、三甲基补骨脂素、白芷素等。 (8)荧光增白剂。 2.引起光线性药...[详细]
临床表现
1.光接触性皮炎(photo-contactdermatitis) 是在接触致病的光感物质后,局部皮肤经日光曝晒所引起的炎症反应。临床上可分为: (1)光毒性接触性皮炎(phototoxic contactdermatitis):是在接触光感物质和日光照射的局部皮肤呈光毒性反应。局部皮肤出现日晒伤样损害,自觉烧灼感和疼痛。沥青或焦油工人易见。 (2)光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photoallergiccontact dermatitis):有认为它是一种T细胞介导免疫过程。开始在接触光感物质和日晒的皮肤上发生延迟型丘疹、湿疹样损害,即类似非光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但以后...[详细]
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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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检查
光斑试验是一种诊断外感性光感性皮炎和检查致敏物质的方法。现介绍临床上最实用的S.Epstein的方法。 将疑为光致敏的物质配成2份,分别放置于未经暴露日光的腰部两侧,经 48h后除去一处试验物质,不暴露于光线下作为接触反应的试验,然后将另一处暴露于UVA(320nm)下。再过48h将照射部位与预先已被遮盖的部位相比较。 试验结果如两处均呈阳性反应,则为接触过敏反应;如两处均呈阴性反应,则为非接触过敏和非光接触过敏;如只有照射部位阳性,则为光接触过敏;如照射处比未照射处显示更强的阳性,则为接触性和光接触性皮炎兼有。
其他辅助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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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
外源性光感性皮炎的诊断除详细询问既往有无接触光感物质或应用光感性药物史、在避免光感物质接触或停用光感性药物后有否痊愈之外,可以应用光斑试验和紫外线红斑反应试验(详见多形性日光疹诊断部分)来确诊。
治疗
治疗可作对症处理。严重者可服泼尼松10mg/次,3~4 次/d。抗疟药无效。
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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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
首先应不接触致病的光感物质和可引起交叉过敏的物品,对有关的药物应禁用。其次应防强烈日晒,要避免照射日光灯甚至反射的光线,高度光敏者尤应注意。二羟基丙酮、萘醌洗剂外用,2~3 次/d,有良好的预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