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用法及用量与同期其他
梅毒患者相同(多西环及阿奇霉素禁用于妊娠
梅毒患者),在妊娠初3个月及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1个疗程的治疗。青霉素过敏者进行脱敏后再用青霉素治疗或直接选用红霉素类药物服,早期妊娠
梅毒:红霉素500mg口服,每天4次,连续14天;晚期妊娠
梅毒:红霉素500mg口服,每天4次,连续30天。 (6)
先天梅毒 1)早期
先天梅毒:确诊
先天梅毒的婴幼儿或者婴幼儿体检无异常发现但其母亲患有
梅毒,未治疗或治疗不规范(母亲产前1个月内开始
梅毒治疗者),妊娠期间应用非青霉素药物治疗者,应用水剂青霉素G10万~15万U/(kg·d),静脉注射:出生7天内,水剂青霉素5万U/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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