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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忌不易消化食物。 
  2. 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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