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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与磺胺类药物、对氨水杨酸配伍使用。 
2、注射后剩余药液不能储存再用。用前必须详细检查药液,如发现瓶身破裂、漏气、变色、发霉、沉淀、变质等异常现象时绝对不能使。 
3、本品遇冷能析出结晶,应微温溶解,待冷至37℃,溶液澄明后方可使用。如药液发生浑浊、沉淀时不可再用。 
4、本品系盐酸盐,大量输入可能导致酸碱失衡;大量应用或并用电解质输液时,应注意电解质与酸碱平衡。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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