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
3.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
4.服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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