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品禁止与其它抗抑郁药物同时使用,以避免引起“高5-羟色胺综合症”的危险。
3)使用中枢性镇痛药(度冷丁,可待因,美沙芬),麻黄碱,伪麻黄碱或苯丙醇胺患者禁用本品。
4)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5)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6)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心,肝,肾功能。
7)由其它抗抑郁药换用本品,建议停药2周后再开始使用本品;氟西汀应停药5周再开始使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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