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涂眼时请勿将管口接触手及眼睛。
2)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频繁、长期应用。
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连用不得超过2周,若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
5)若眼部有感染时,不宜单独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与抗菌药物合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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