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涂布部位如有烧灼感、局部发红时,应停止用药,并向医师咨询。
3.不宜用于眼部及黏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开放性损伤部位。
4.连续用药4周后症状无改善请再到医院就诊。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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