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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