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脾虚泄泻,大便溏薄,次数多者应慎用或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1周症状不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5、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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