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经前3~7天或经期服药,有生育要求(未避孕)者,宜经期服药。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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