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服药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3. 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 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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