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1周病情无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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