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4.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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