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不适用于胃寒痛,主要表现为遇寒则发,肢凉畏冷,便溏。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服药三天后,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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