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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脾胃虚弱者或伴有其他严重的慢性病,或在治疗期间又患有其他疾病,应去医院就诊,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3.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4.服药后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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