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 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 3.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食物。 4. 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版权所有:杭州广发科技有限公司
浙ICP备1203451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