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本品或乙酰水杨酸过敏者禁用(如哮喘患者可引起发作和晕厥)。
2、肝功能失调患者,有出血倾向患者,胃痛患者和过去服用本品出现胃痛患者禁用。
3、服用抗凝药的患者禁用。
4、妊娠期最后四周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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