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肌注20-80mg/次,每周1次,每次注入均须更换注射部位。
2) 关节腔内或皮下注射用量酌情决定,一般为2.5mg-5mg。
3) 对皮肤病可于皮损部位或分数个部位注射,每处剂量为0.2-0.3mg,每日剂量不超过30mg,每周总量不超过75mg ,用前应充分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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