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下列情况下禁用培哚普利:
●对培哚普利过敏。
●与使用ACE抑制剂有关的血管神经性水肿(奎根水肿)病史。
●妊娠的4至9个月。
●哺乳。
2、在下列情况下不推荐使用培哚普利:
●与保钾利尿剂、钾盐、锂盐、雌莫司汀合用(参阅:药物相互作用)
●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肾肾动脉狭窄
●高血钾
●在妊娠的最初三个月和哺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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