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 有报道女性患者发生水肿的几率较高,因而女性患者用药时,起始剂量为一日1次15mg,并应注意观察是否发生水肿。 从一日1次30mg增量至一日1次45mg后,有报道患者发生水肿的几率较高,因而在增量至45mg时,应注意观察是否发生水肿。
- 本品与胰岛素制剂合用时,有报道患者发生水肿的几率较高,因而从一日1次15mg开始服药为宜。剂量增加需谨慎,并仔细观察水肿情况以及心力衰竭的体征和症状。
- 通常老年患者生理机能减退,因而从一日1次15mg开始服药为宜。
- 因可能会出现或加重心力衰竭,服用本品期间应密切观察。如出现水肿、体重突然增加和心力衰竭等症状/体征(呼吸急促、心悸、心胸比增大,胸腔积液等),应采取停药,并给予髓袢利尿剂等适当措施。
- 合并心脏疾病的患者服用本品或与胰岛素合并用药时,更可能引发心力衰竭,因而应密切监测患者心力衰竭的征兆.
- 由于循环血浆容量的增加可能引起水肿(8.2%,112/1368例),故应密切观察。出现水肿时,采取减少剂量或停止用药等适当的措施。采取这些措施后症状无改善时,根据情况,必要时考虑给予髓袢利尿剂(呋塞米等)。
- 水肿更常见于女性患者、与胰岛素合并用药的患者或伴有糖尿病并发症的患者,此外当剂量由一日1次30mg增至45mg时也有出现水肿的报道。对于这类患者,应特别留意水肿的发生(参照【有关用法用量的注意事项】)。
- 可能伴随出现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碱性磷酸酶(ALP)显著升高的肝功能障碍或黄疸(<0.1%)。因此对于存在潜在肝功能障碍的患者,如有必要应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如果出现异常应采取如停止用药等适当措施。
- 与其它降糖药合并用药时,有时出现低血糖症状(<0.1-5%)。出现低血糖时,对本品或合并用药的降糖药物,应采取减少剂量或暂停服药等慎重处理。
- 服用本品出现低血糖症状时,通常给予蔗糖,但与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合并用药时出现低血糖症状,应给予葡萄糖。
- 与胰岛素合并用药时,低血糖症状的发生率较高。 可能发生(发生频率未知)横纹肌溶解的一些特征,如肌肉疼痛、虚弱、磷酸肌酸激酶(CK (CPK))增加、血和尿中的肌红蛋白增加。一旦发生此种情况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有报道胃溃疡复发的病例。